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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草和尚


【2020-11-02】 狗吐文学】



灯草和尚
高则诚


《灯草和尚》即小说《灯草和尚传》,又名《和尚缘》或《灯花梦全传》,共六卷十二回。

这部小说的中心思想是肯定人欲,蔑视礼法。书末证诗开头说:“莫道人家贪色欲,相逢尽是消福禄。”

第五回红婆子说:“大凡偷情嫖院,一夜情分,也是前世有缘。”

小说还有一首回前词说:“那夜深人静,欲火怂恿,男男女女,没一个不想成双着对”。

这些都直接表明了作者的观点,即男女交好都是无可指责,甚至是命中注定的事。

作者在宣扬人欲的合理性时,特别表现了对女性地关注,对书中有“淫行”的女性往往予以原谅。

它没有使主要人物因淫而受到报应,而相反地使惩淫的人受到了报应,这在中国小说史上是少见的。

有女性解放的意思。

高则诚,生于1305年,原名明,号则诚,又号菜根道人,浙江省温州瑞安市(县级市)南滨街道柏树村人。从小就受到父母和外祖父的影响,深谙南宋灭亡的痛史,同情广大人民的痛苦,具有一定的爱国爱民的思想。元朝建立以后,高则诚考中进士,断断续续做了十来年的元朝官吏。由于他为官清廉,不畏权势,生性耿直,刚正不阿,经常与上司意见不和,故常常辞官隐退,任职时间都不长。在他任官期间,经常为人民着想,替百姓办了不少好事。

后专心致志从事他酝酿已久的《琵琶记》的创作。大约花了三年时间,《琵琶记》终于问世了。《琵琶记》上演以后,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在元末的剧坛上成为一朵璀璨夺目的鲜花,六百多年,流传不衰,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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