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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涉垄断遭处罚


【2019-01-10】 【美团】


2018年9月5日,通江县工商部门接到《关于美团外卖“二选一”的举报》材料,称美团外卖以多种方式要求商家“二选一”或者签署“独家”合作协议,退出或关闭饿了么等其他外卖服务平台,否则将会受到美团外卖下线处罚,请求工商部门查处。

经调查,美团在四川省通江县与通江县飞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签订《美团外卖合作协议》,合同约定由美团外卖为商户提供外卖展示与交易的网络服务平台,当事人通过自有渠道、资源及人员独立负责在通江县范围内从事美团外卖业务推广、运营、商家资质审核及上单、商家上下线日常管理,并依靠自身资源组织配送人员独立负责所推广运营商家的在线外卖订单配送业务。

自2018年4月以来,当事人为更好拓展外卖业务,排挤其他外卖平台,达到其独家经营的目的,利用其市场占有率及优势地位,多次以独家协议的方式,要求已入网商户和新入网商户签订独家协议。

其中,明确入网商户不得与当事人经营的网络服务平台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第三方平台或集团公司等,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合作;入网商户不得在店铺内或店铺其他推广渠道展示与当事人经营网络服务平台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第三方平台的有关标识、物料等内容。否则,将上调服务费,缩小或扩大配送范围。导致多家入网商户被迫放弃使用其他外卖平台。

2019年1月8日,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通市监管处听告字〔2019〕001号),并经案审会集体讨论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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